何耘韬一审被判玩忽职守罪,罗煊光滥用职权罪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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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耘韬一审被判玩忽职守罪,因其作为公职人员严重失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罗煊光虽犯滥用职权罪,但因其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决定免予刑事处罚。
关于何耘韬: 职务与行为:何耘韬作为廉江国土资源局地籍股的副局长,在工作中严重失职。他明知金都公司未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且不符合发证条件,却未能严谨审核报批资料,草率表示“同意报批登记发证”。 后果与定罪:这一行为导致金都公司获得证书后未追缴欠款,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高达110余万元,给国家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何耘韬被认定犯有玩忽职守罪。 判决结果:由于何耘韬在案发后直至庭审中未表现出悔罪迹象,他最终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关于罗煊光: 行为与定罪:罗煊光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认罪态度与判决:但因其在案发后表现出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免予他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