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到1之间所有有理数之和 ,和1到2之间的有理数之和,哪个大?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这个问题很有趣,但是问法不太对。
这两个数列之和显然是发散的,无论在何种意义下,问“哪个大”都是错误的。
不如换一种问法,
0到1之间所有有理数之和,与1到2之间的有理数之和的比值是多少?
有一种取巧的解法:
其中 是0到1之间的有理数。注意到,对于任何一个 , 也是0到1之间的有理数。
那么:
所以:
那么我们要求的比值也就是 。
这种方法看起来很舒服,很直观。
当然,错得离谱。
事实上,两个区间内的有理数之和的比值,可以为任意值(若可重排),或者说不存在(若不可重排)。
不想看证明的,或者没有高等数学基础的同学可以点赞离开了。
虽然不知道正确答案,至少学到了一个错误的做法,也是有益的。以后有人拿这种方式装比,你也可以打他的脸。
有基础,并且想要看证明的,请继续往下翻。
0到1之间所有有理数之和,和1到2之间的有理数之和的比值极限是多少?
这种问法的前提在于,一个区间内的有理数可以排成一个数列,否则这个问题依然不对。
当然我们知道,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对角线法排成一个数列,一个区间内的当然可以排序。
那么设0到1之间的有理数数列有任意一种排法:
其中,
那么原问题就变成了:
注意,这里 和 是两个不一定相同的数列,他们虽然都是0到1范围内的有理数,但排列不一定相同。
那么对任意的排列,该极限存在吗?
因为这是一般情况下我们想要的“好性质”,所以我们尝试考查这个问题。
如果重排列真的不影响,那么原式等于:
所以,我们直接考查这个极限:
这个和式,通俗来说就是0到1所有有理数之和除以他们的“个数”的极限。
该和式收敛吗?
再次注意,这里问的是对任意的排列,该和式是否收敛。
回归极限存在最根本的定义:
直观的想,不管 取多少,我总可以在大于 的数项上取到任意多接近于1的 ,使得和式超过 和 限制的范围。
于是,我们尝试证明这个极限不存在。极限不存在的命题就是极限存在的反命题。
写出反命题的小技巧:把存在改成任意,任意改成存在,小于改成大于等于即可。
那么极限不存在的命题就成了:
证明这个命题很简单:
首先,如果 ,在 的时候,我们只需要始终取足够多的 之内的有理数出来,就能满足上面的命题。
而任意一个区间内都有任意多个有理数,所以可以这么取。
(很显然,和式 的极限不可能为大于等于1的数。)
所以,只需考查 的情况。
如果和式 ,则 就是命题中的那个使得和式超出这个范围的,极限就不存在。
如果 ,那么找到一个 ,因为数列 是任意排列的,总能找到 个有理数,使得他们不等于前面的 个有理数,并且每个有理数都大于 :
其中 ,还是那句话,区间 之内总有任意多个有理数。
那么这个和式可以写成:
注意到原命题当中, 是我们可以取的,但是在 之前,所以 的表达式不能包含 。
而 和 在 之后,所以他们的表达式可以包含。
所以,我们取:
即可满足:
也就是说,存在 ,使得对于任意 ,和式的值超过了极限区间。
这样,我们就证明了和式的极限不存在。
根据黎曼重排定理,这个和式实际上可以等于0到1之间的任意值。(证明留作习题)
所以,0到1之间所有有理数之和,与1到2之间的有理数之和,比值为:
显然,这个比值可以为任意大于1的正实数。证毕。
课后习题答案来了啊。
原答案主要在于阐述我们的思考方式,从考虑两个和式的比值,到考察极限是否存在,再到证明极限不存在。
有一些不够严谨的地方,比如区间的方括号圆括号可能搞错了,下标可能哪里写错了,我也不打算检查了,大家能看懂思路就行。
嗯,还有最后说什么黎曼重排定理,只是我一点直觉。今天事后一想,感觉完全用不着这个定理,证明能够收敛到任意实数也是很简单的。
事实上,如果我们知道这个结论,一开始就可以直接证明,对于任意的0到1之间的值,都存在一个0到1之间所有有理数构成的数列,其前 项平均值的极限等于这个值。
还是写成命题:
现在我们开始构造 这个数列。
考虑区间:
其中:
这样能够保证这个区间还在0到1之间。
现在我们构造另外两个有理数序列:
和 ,他们满足:
是区间 内的所有有理数构成的数列, 是区间 内的所有有理数构成的数列,并且 ;
然后, ,(补集),是区间 的其他所有有理数构成的一个数列。
这里我们假设 是有理数,需要补充一个 放在最前面。
(如果是无理数,加一个小量逼近应该就行,具体不详细展开了)
这样,我们的 和 就包括了所有0到1之间的有理数。
那么我们令:
也就是说,每放一个 ,就跟 个 ,然后才放下一个 ;
这个数列的前 项平均值的极限等于 还是很容易证明的,这里我就略去了。
至于 取到0或者1的情况,也应该有相应的数列,也一并交给读者思考。
有人可能要问,比如 ,我们就构造这个数列:
这个数列确实能收敛到 ,每个数也都是有理数,但是,这种方式的错误在于,这个数列并没有包括所有的有理数。
你不能这样说:我的其他有理数在这无限个数之后,因为这样说是不严谨的。
根据数学上的定义,一个数存在于一个数列当中,就是要把它在哪个位置说清楚,比如 这个有理数,你必须说清楚它在第几个,而不是“第无限个”。
这就好比贴吧上的经典钓鱼问题, 0.9循环和1哪个大,有人说1减去0.9循环等于0.000...1,为什么是错的,就是因为他说不清楚最后这个1在哪一位上。
(这也是为什么实数集不能列出一个数列。康托尔证明了,你不可能找到一种方式说清楚每一个实数在第几位,因为总能生成一个你无法定位的实数)
而在答主之前构造的数列中,每一个有理数都是能够找到对应位置的。这种方式的主要思想在于把 邻域之外的所有数,稀疏的分散在数列当中,使得他们不能影响数列平均值的极限。
这个问题本身差不多到这就结束了。有以下几点感想和思考:
一、无限个数的排序方式很重要,排序不同,与之相关的极限就可能不同。。
二、无限带来了很多反直觉的结论,比如之前知乎上有个很火的问题,为什么无穷小乘以无穷小有可能等于无穷大?
三、回到定义。证明一切命题,都请写出最基本的定义,一定不要空对空,否则与民科无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