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名校贷6000咨询费说不退就不退怎么办?

名校贷6000咨询费说不退就不退怎么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名校贷6000咨询费说不退就不退怎么办?

我为什么坚持认为麦子金服(名校贷、诺诺镑客)涉嫌刑事犯罪?为什么我坚持认为每一个在名校贷贷过款的借款人都应该报警或起诉麦子金服?

原因很简单,就是一个致命的问题:我的钱凭什么就变成你的了?

麦子金服伙同平台高管龚文魁收取的所谓咨询费就是以非法侵占为目的的,被侵占的不止是咨询费本身,还有这笔钱产生的利息!这是不折不扣的“诈骗”!

是否被认定为砍头息?

事实上我们之前认为麦子金服(名校贷、诺诺镑客)的放贷模式为收取砍头息。但是在仔细分析它的放贷模式之后,我发现,它不应该被看作是砍头息,或者说它的放贷模式涉及的问题不应该只是砍头息这么简单。我们之前认为它的问题主要在砍头息上,实际上是被误导了。

砍头息的特征是本金高标,法院在处理砍头息问题上,也只是采用真实的本金数额重算应还款数。假设甲借款给乙本金数额为A的钱,但在借条上标注的本金数额为B,那么B-A为甲意图非法获取的钱,这一部分钱原本不存在,但要求乙也予偿还。这种模式是砍头息。法院处理也仅仅是还原真实的借款数A。并且,这个案件的性质依然是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欺诈。

那么为什么名校贷的借贷模式不应该算作一般的砍头息呢?原因在于,麦子金服是P2P平台,麦子金服不是真实的放贷人,不是砍头息模式下的甲。在这个平台上存在真实的投资人,真实的投资人出款总额为B,并将B这笔钱借给借款人。但是麦子金服强行扣除B-A数额的钱,借款人真正得到的钱数额为A。在这一模式下,B-A是真实存在的,投资人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是真实存在的,借款的数额也确确实实为B。

那么问题来了,麦子金服短期或永久地非法占有B-A数额的钱(这笔钱的真实所有人是借款人!!!),究竟涉及哪种性质的问题?是否涉及犯罪?

这首先是明显的非法侵占财产罪。

无论麦子金服给出何种理由拒不归还所谓“咨询费”,无论在借款之初,借款人被要求录视频说明自愿给与“咨询费”与否,无论借款协议上对“咨询费”的说法是怎样的,这都是借款人的合法财产!!!

无论还款是否已经还完,无论还款是否出现过逾期,“咨询费”都是被麦子金服非法侵占的财产!

“你出现过两次逾期,咨询费不能退还了”麦子金服往往以这个理由拒不归还借款人20%(或后期白领贷10%)的借款本金。这就是明白无误的非法侵占罪。

借款人应该明白一件事:你被要求录的照着网页上给出的字念的视频,说明自己自愿给予“咨询费”的视频,你所签署的电子协议中的咨询费条款,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麦子金服是一个P2P平台,它本身在这个平台(一个借贷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你要在这个市场上拿到借款,就不得不录下所谓说自己自愿的视频和签署有关咨询费条款的电子协议。

可能涉及的犯罪:诈骗罪!

麦子金服强迫借款人划扣“咨询费”,问题在于它根本没有给与任何咨询诶?它也根本没有能力给与所谓的咨询客户,在实际的公开市场上与“咨询费”等值的咨询诶?我的咨询费在借款之初就被我在误导下错误地处置了,那这样就是诈骗了。

为什么我认为所有的借款用户都应该起诉麦子金服,包括那些极小部分已经退还“咨询费”的用户?

因为“咨询费”是从借款总额中划扣的,借款人为借款总额支付了利息。借款人为借款总额承担的年化利率是11.88%,但是咨询费的退还没有给与这部分钱的利息赔偿,依然使借款人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这还是借贷纠纷,民事欺诈,借款人依然有必要起诉麦子金服,追回这一部分损失。

呼吁所有麦子金服的借款人:

1、立即报警,坚持让警方刑事立案。报警时要强调非法侵占(刑事犯罪),而不是所谓的砍头息(这属于借贷纠纷、民事欺诈)。

2、如果警方刑事立案不顺利,则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3、已经退还“咨询费”的借款客户,应该应该向法院提起借款纠纷,要求麦子金服赔偿“咨询费”的利息(年化11.88%,不是银行利息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