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耽美作家楚寒衣青指控橙光游戏作者喵喵抄袭其旧作《沉舟》,反被对方以名誉侵权为由被判赔偿一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引用一下 @敛锋 的话。
划重点:维权要合理要适度
敛锋说的“维权要合理要适度”,具体来说
1.证据要充足
2.基于证据产生的诉求要合理。
从楚寒衣青的经过说明来看,首先,她手里只有1个剧情证据。其次,她要求回应,却没提出具体诉求。(不知道当时有没有提)
就答主来看,因为她手里只有1个剧情证据,那么比较合理的诉求是:
但就橙光当时的评论区来看,基本是按抄袭定性的,有举报的,抵制的。这样体现出的诉求,是否能理解为要求下架?
如果是要求下架,这个橙光的确是可以怼回去的。
然后,也不知道橙光是怎么想的,紧接着,橙光提出了更过分的诉求,索赔作者10万。
答主去翻了一下评论,基本3月以后,这件事就没什么影响了,如楚寒衣青所言,不了了之。(图不截了,大家自己有兴趣慢慢翻)
所以,橙光弄到今天这个局面是赖不到楚寒衣青头上的。
答主个人以为橙光正确的做法是:
1.要求乖乖女修改或删除剧情(橙光自己承认剧情相似)
2.驳斥抄袭说,尽量沟通,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提出诉讼(按国际惯例,为正名而打的官司,通常是要求公开道歉+索赔1元)
但橙光实际做法:
1.索赔10万
2.橙光ceo下场撕70万字的《沉舟》是黄文(咋不说诺贝尔文学奖是黄文奖呢?)
3.橙光编辑放言要弄死楚寒衣青,要让楚寒衣青赔百八十万。
4.客服诱导退花顾客说辞。
其实引发很多路人爆点的就是索赔10万,一种有钱可以为所欲为既视感。律师费是按赔偿标的来浮动的。更何况,抄袭控诉阶段,橙光自己没有处理到位,也要负50%的责任。
至于现阶段的名誉损失,在答主看来,橙光应自负全责。



